相关问答
企业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是单独计算收入,承担风险,但也有很多用途,如何设立分公司?需要完成以下程序。第一,法人同意:设立分公司需要得...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步: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总公司申请,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登记即可。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分公司设立流程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或者股东大会,对设立分公司提议进行表决; 2、决议通过后,制定公司章程; 3、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4、办理工商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的具体流程:(1)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日期。(3)(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