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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
有继承权。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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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应有继承权。但你的问题是,现在由于你母亲还健在,所以还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你母亲对房产的处理,如果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愿,就属于她对其财产的合法处分。你父亲的情况你没有提及,我不该冒昧揣测,如果他老人家已过世的话,你们可以提出要求分割你父亲的遗产,即先将你父母的财产分出一半给你母亲,另一半再由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四人按五份分割。你大哥的那份可以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
假设母亲的自书遗书推定为自书遗嘱遗嘱确定有效。房屋分割有多种方式。那种方式比较合适? 1、房屋是儿子出钱买的,又“俩老决定房屋均给儿子**所有”,分割遗产时,女儿们无异议,女儿每人又多分了两万元。所以房屋全部由儿子继承。 2、房屋是父母给儿子出钱买的,儿子应按出钱比例享有部分房产。父母的工龄折扣部分享有的房产才算父母的遗产。 3、母亲在房产中的1/2由儿子继承,母亲继承老伴的1/4遗产部分也由儿子代位继承,儿子本身也继承父亲1/4遗产。儿子又长期服侍父母,尽到主要义务,可以多分一点,又是儿子出钱买的房屋。所以儿子可占到3/4以上房产,房屋不便分割,女儿只能得些补偿。 4、儿子买房的钱(2万元)从房屋估价(8.8万元)中扣除。剩余部分按上述方法继承分割。又因女儿每人已经多分了两万元,不再另行补偿。
赡养老人是公民法定义务,不能因约定免除。 关于房屋问题,当时在批建是将你作为成员并批了宅基地,根据你的陈述,你对房屋是享有权利的。 你与你父亲争议问题不在于房屋权利归属问题,只在房屋利用方面存在分歧,况且你主动搬出来也是为你父亲晚年幸福考虑,因此只要你父亲与你书面处理好房屋产权归属并经公证,至于你父亲怎么利用房屋你们就便于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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