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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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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如果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进行调解而不公诉是不行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本罪与、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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