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人存单质押不需要背书。 背书的方式主要有: 1、限定背书。 2、空白背书。 3、记名背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
可以转让。汇票质押的概念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在民法上的代理关系,该关系形成后,被背书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据上的一切权利,此情形下,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 2、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其确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担保关系,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
1、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在民法上的代理关系,该关系形成后,被背书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据上的一切权利,此情形下,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 2、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其确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担保关系,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
(1)背书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记名背书又称特别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须在汇票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姓名。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只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名字。 (2)背书又可分为限制性背书和非限制性背书,前者指禁止汇票再背书转让的背书,后者指没有此种限制的背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6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