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请具体说明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的终止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终止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固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可预见性,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不会给员工造成大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未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但是并非所有的情况都不须付经济补偿金,我国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就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 此外,有些用人单位也会根据企业自身的传统及经济条件,主动向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离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做法在国外较为普遍,由于最初雇主在雇员离职时会握手相送,并会同时向员工支付一笔离职费,因此也被形象的称为“黄金握手”。在我国,即使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必须支付终止合同的补偿金,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了这笔费用,这种支付也是有效的。
公司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如果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支付经济补偿的二倍作为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