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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毕业证书因为没有金额,毕业证被拿走并不构成盗窃罪。虽然在某种意义上说毕业证书比金钱更重要,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拿走毕业证书不会作为盗窃案...
不构成盗窃。盗窃是“以非法所得为目的,使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得到他人财物”,你的问题中,目的和结果都符合“盗窃”的定义,但财物本身是受害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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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什么罪关键看赵某是在何时产生把铜线卖掉的想法的。(仅分析从垃圾场拿取的铜线,从仓库拿取的属盗窃无疑) 一、如果在从垃圾场捡拾铜线时就有,则构成盗窃罪,因为有以下2个疑点: 1、赵某虽然不知道扔到垃圾厂的东西公司是会统一卖掉的,但和他一起干活的车间另一员工却有可能应该知道。 2、一般而言,扔到垃圾场的东西捡回是不会走什么批准程序的,但本案中赵某从垃圾场捡回东西却要以车间机修的身份,以维修设备需要用电缆线为由,和车间另一员工将已经扔到垃圾场的电缆线用车运回,可见垃圾场不但有专人管理,还要有正式理由才能拿走,至此,赵某也应知道该铜线公司是有用处的。 因此,公安以盗窃批捕还是有道理的。 二、如果是在把铜线领回后才产生的想法,则构成职务侵占。 1、赵某领取铜线理由合法。 2、铜线现置于赵某实际控制之下。 所以赵某犯何罪还需具体分析。
该行为涉嫌盗窃。《刑法》第3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建议向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赔偿单位损失,可以减轻处罚。
盗窃被刑事拘留,已经涉嫌犯罪,并且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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