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定义: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
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3轻伤一级m)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5.9.4轻伤二级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
在人体损伤鉴定中,只有轻伤二级,没有二级轻伤的说法。相关法律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术语定义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7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