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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可以注销登记。 2、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
公户即公司的银行帐户,不注销是可以的。当公司帐户1年没有发生业务,银行会把该账户转为久悬账户。《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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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是正常的消亡程序。 吊销是主管部门作出的法定严重违法行为或者不接受管理的行政处罚。 2、企业注销是指企业通过书面材料提交相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 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视为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 三、企业注销,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由登记机关按照受理、审、核准、向企业发出注销登记核准函、归档等一套登记程序终止; 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听证、送达处罚决定、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 四、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其主体资格仍然存在;注销后,主体资格消失。
公司不注销不可以。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是的,注销分公司应准备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批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没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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