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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
1、客观上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对象是财物,这里的财物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盗窃罪的对象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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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2、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侵权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一般动产,但不动产上的附着物可以与不动产分离,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窃取大量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第三,主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第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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