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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
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出售已出租的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卖共有房屋,在同等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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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办理房屋买卖事宜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1、查清房屋权属,尤其是该房屋是否为共有。最好签约前一个小时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确保最后时刻该房屋产权情况,防止出卖方猫腻。 2、是否为房改房(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要转让,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力) 3、户口情况!一定要迁出,否则出现纠纷,法院都不受理。 4、买卖合同要注意明确以下易被忽视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内自有的设备清单(可能是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水电煤、上网费用等
因为卖方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是处于一种强势地位,那么对于卖方来说,所需要注意的一些东西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 1、全权委托公证。如果说卖方卖的楼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在本人所接触的案件过程中,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市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 2、卖方主动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最近听说中院开会,鉴于卖方违约情况过多,以后只要买方强制履行,就支持。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 1.合同签订之前的审查义务。无论是哪一方,在交易之前都有必要审查对方的情况,如产权人情况,合同的履行能力,房屋的质量等等。 2.合同的条文尽可能的详细化。因为格式合同本身不可能对所有的可能的风险进行防范,所以更多的要依赖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文进行补充,使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3.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的义务不仅包括付款、交付等主要义务,也包括交易行为本身所附随的通知、提示等义务。不能因为对方可能要违约,而疏忽自己所应要履行的合同义务。 4.善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的、约定的权利。合同双方既有合同本身所赋予的约定权利,也有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权利。当对方有违约等违背合同义务,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使用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约定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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