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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
原则上是在被侵权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人之间均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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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配偶、父母、之女均是赔偿权利人,赔偿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为处理交通事故付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丧葬费等归实际支出人所有,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抚养人数、需抚养年限等计算,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一般可由赔偿权利人均分。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的分配,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配时应该将这些已经花费的费用 (丧葬费等)进行扣除,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具体可由审理法院根据案情裁判。
1,请教各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35万元〔交警说全部给第一继承人即配偶〕合理吗? 不合理,如按交警所说死者母亲及儿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由三人平均分配。 2,丧葬补助金能不能重复领取? 不可重复领取。 3,如果丧葬补助金不能重复领取,为何死亡赔偿金可以在交通事故及工亡赔偿重复领取? 赔偿的名目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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