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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可以说不按照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而将机动车辆随意乱停乱放的话,则就会构成违章停车。
违规停车的处罚是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同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违法处理程序如下: 1、机动车驾驶员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二、到违章车辆管理处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 三、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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