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携带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前往公安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2、出示相...
一、核准条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到迁入地市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出具《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出具迁出证明;第八步;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
在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的前提下,可以投靠父母迁入户口: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投靠父母。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1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