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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分公司流程如下: 1、异地公司注册名称的核定; 二、工商登记注册;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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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办公地址,如果是通过开设分公司的方式进行异地办公,还需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分公司的登记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八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全体投资人的复印件(投资人是的需要复印件)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核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核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国内公司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手续: 1、向登记机关现场或网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实名称后,确认公司地址信息、高管信息和业务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3、网上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四、分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按规定领取营业执照; 5、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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