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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身份证必须要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不具有。 日常生活中,单纯凭借身份证复印件很难办理对公民人身和财产有重大影响的业务,仅仅是复印件丢失一般不会构成损害;同时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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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申领换领和补领身份证必须要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可以在复印件上加,一旦出现被冒用等问题,可依据业务内容与注释不符,免于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身份证复印件签注内容可以分为三行,第一行写“提供给某某单位”,第二行写申请的业务名称,第三行注明“他用无效”,最后再签上本人姓名。而且这几行字要写在复印的身份证上面,保证有文字与复印件中的身份证上的文字有重叠部分,这样就不容易被PS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一)选民登记;(二)登记;(三)登记;(四)婚姻登记;(五)入学、就业;(六)办理公证事务;(七)前往边境管理区;(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九)参与诉讼活动;(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非机动车;(十一)办理个体;(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十六)提取汇款、邮件;(十七)寄卖物品;(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一、用身份证复印件不可以补办身份证。申请补办身份证,需提供以下资料:1.《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原件1份);2.居民户口簿(验原件);3.《数码照相回执》(原件1份)。二、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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