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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伤人需负刑事责任。抑郁症患者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 抑郁症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疾病,所以当事人患有抑郁...
抑郁症伤人需负刑事责任。抑郁症患者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 抑郁症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疾病,所以当事人患有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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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刑事处罚。因此,贩毒罪是指贩毒行为,只要是贩毒,就构成贩毒罪。在司法实践中,贩毒犯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主要取决于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已经交付为既遂,未交付为未遂。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以贩养吸收的贩毒人员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为犯罪数量。虽然《纪要》没有明确规定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当认定为既遂数量,但在实践中,被查获的毒品应当认定为出售的毒品数量,这部分毒品实际上已经认定为既遂,只考虑量刑时酌情处理。
抑郁症伤人需负刑事责任。 抑郁症患者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 抑郁症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疾病,所以当事人患有抑郁症而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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