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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经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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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宣传制度,是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己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信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接受公众监督,需要披露七种信息:(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公告;(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7)其他信息。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如下:1。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满3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了具体的内容和格式、编制规则和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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