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企业小微企业的认定如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万元以上的为小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总资产300万元以下的为小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注册公司的条件: 投资者(股东)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70岁的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职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投资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企业)、现役军人、中央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成为股东。 2、法人股东应为能够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以下人员不能注册公司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或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5)个人承担的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必须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有房产证和租赁协议。使用住宅地址作为注册地址,需要提供证明,证明房屋的使用者是本人。比如需要房产证,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上面有产权单位盖章或者产权人签字。使用出租屋,想注册公司,需要有房屋提供者证明,或者有租赁合同,红本签字。不需要房产证,需要证明实际情况。确认正确后,工商部门将进行注册。 3、注册资本 2014年3月1日后,全国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具体影响注册公司费用的措施包括: 1、放宽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公司成立时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比例和足额出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率。 3、地方政府根据方便注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注册条件。 4、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注意利用信息公示和共享,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公示企业登记、年度报告和资质。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违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地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5、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创业成本。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制度。,并对支付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注册公司所需的材料、材料和证件 1、起三至五个公司名称 2、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注册资本由客户自行提供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的,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3、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和房产证主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应在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住宅需提供房产证原件,供工商局核对) 4、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注册资本是多少(认缴制可写1-1亿元) 6、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
到所属国税局领取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表和认定表,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去税务局备案即可。 申请资格:小型微利企业区分行业不同,标准不同,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3、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减免标准:经认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本年汇算清缴申报和下一年度预缴申报可以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1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11,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