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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保留你的农村户口,宅基地使用权将一直存在。如果将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市,则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自动收归集体,也就是村集体所有。建议即使搬到...
根据相关政策,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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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地方性差异,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1、当事人属于城镇户口的,就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只有使用权,一般来说,是不是翻(新)建(筑)的; 2、由于宅基地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存在地方性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当事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原则上来说,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会在当事人户口迁出后的一定时限内,由原集体收回的,相应的待遇,也就不能享受了;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未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宅基地等)的前提下; 2、才可以凭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向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提出该申请,当事人已经申请过该项,是不能申请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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