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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取的他的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给孩子买的房的钱也是共同财产,这些钱需要依法分割,尽管你把钱用于孩子身上了,但那是你个人的赠与行为,没有...
首先要确认你出售的房子是否已经过户,如果已经过户,那么只就出售的房款进行分割。 对方拿走的二十万元,建议你录音取证,这样可以和你出售的房款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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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无论后面的证据是否是真实的,反正20万元都夫妻共同财产。既然你姑父已经收到全款了,那么离婚时就请求法院平分这20万,如果姑父拿不出,可以在其它财产中扣除。当然,如果现在不想离婚,那么就不能请求法院平分这20万元。关于还款证据效力问题,因夫妻之间对外有一定范围的代理权,姑父又是出借的当事人,在还款时还有姑父签字。因此,想推翻此证据有难度。
首先需要确定这20万是女方父母借款给男方用于支付其妹妹的医疗费用,该借款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如果你也愿意帮男方还,也可以成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你妹妹的继承人重新给你们出具借条,或者男方出具借条,借条内容一定要注明清楚。你妹妹生前买的房子和车子,由你妹妹的继承人继承,你们可以要求她的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偿还。
1、“2000年,姐和姐夫给我父母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的法律行为属于赠与,一旦交付并变更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姐姐是不能要回的。2、这套100平米的房子属于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的1/2是发生法定继承的,一共由您母亲、您、姐共同继承。您母亲有权利处置自己的部分。 先把法律关系捋顺了,适用法律是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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