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人合伙的加入,又称入伙,是指在合伙经营期间,原合伙人以外的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入伙的法律要求,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
合作伙伴是指合作企业成立后,经全体合作伙伴同意,依法制定书面合作伙伴协议,合作伙伴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作企业的财产份额,增加出资,成为新的合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人是指投资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首先拥有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律上是一个普遍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按照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第一,与他人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或参与同一活动的人,共同工作的人;第二,与他人一起从事任何活动的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经营某项业务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中的一个;第三,被认为与他人有共同权利和义务的合伙人(如一个企业);第四,合伙组织结合;第五个与另一个合作或协助他执行任务或为他服务的人;第六个伙伴,作为共享者,与另一个人联合。
合伙合同是指两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的合同。合伙起源于家族共有,即兄弟不愿分散财力,共同经营父亲遗留的旧业,因此,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共同经营的方式。在古罗马法中,对合伙的性质及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已有相当明确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伙从家族共有发展为企业主的联合,以扩大经营规模,适应竞争和增加利润的需要,合伙遂形成较独资更进一步的经营方式,经常为各国中小企业所采用合伙合同的特征(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合伙人的权利义务(1)合伙财产不属于个别合伙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因此,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无处分权。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转让给他人。(2)对于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资产偿还。在合伙资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时,各合伙人根据他们的出资份额按比例分担。(3)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之间负连带责任。(4)合伙人基于正当理由可以退出合伙。其他合伙人如认为立即退出对合伙事业不利时,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则,退伙的合伙人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具有以下特点和要件:1。原债关系必须有效建立。如果原债务有可撤销或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解除之前,仍可设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可转让。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第三人不得加入。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为不同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作为不同的主体,往往与原债务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关联企业中的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偿还欠款,亲属关系中的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偿还欠款。债务加入无需经原债务人同意。由于债务加入的行为不会给债务人增加负担,因此无需经原债务人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0人已浏览
1,251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