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可以的。前提是已领结婚证,且女方户口已迁到男方处。可按以下步骤操作:(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与女儿的关系证明,以“投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妻子的户口不能迁到婆婆名下,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老婆是珠海人,老公是湖北人,老公户口可以转为珠海户口。需要夫妻俩结婚五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办理。《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五条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迁入户口: (一)结婚满五年的配偶。 (二)户口在外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 (三)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的。
1、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当地暂不迁出;(1)此时应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共同的户口本等;(2)去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对方的生活(再(结)婚)等; 2、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离婚且无单独住房等),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积分入户: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申请了居住证的,在达到积分户入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人才引进:当事人就业后,可以把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挂靠(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 5、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1人已浏览
1,020人已浏览
1,474人已浏览
3,8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