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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转让手续需要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承办人审查和现场调查,审查评估报告和转让协议应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和局领导审批,并缴纳规定的税...
(1)办事程序: 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 2、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2)申报材料: 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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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资料带到企业公司注册地管辖的工商部门变更执照,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将资料带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变更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3、税务部门变更注册证,这里涉及股票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所得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发行新股东和法人的新检验报告书。4、最后变更企业公司的基本账户,变更企业公司法人预约在银行的印鉴和企业公司的资料。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用地的,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应当严格控制。批准临时用地,不得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妨碍城市交通或者公共安全,不得用于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二)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现势性地形图,并标明临时用地拟选址位置和范围;(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予核发的,书面说明理由。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或者在使用期间因城市建设需要另作安排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恢复原状,归还用地。
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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