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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条、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相对于外界独立的空间进行盗窃,应当认...
会的,涉嫌盗窃罪。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最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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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所以单位盗窃是否会构成盗窃罪还是应该视情况而定的。
1、因盗窃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在服刑完毕或被赦免后,如果属于5年内再次犯罪,且本次被判处有期徒刑而非拘役或罚金,那么依法构成累犯,系法定的从重处罚事由。 盗窃公私财物涉案金额14000元,构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法定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过程之中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累犯、投案自首、知罪认罪悔罪、退赃或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等依法应从轻或从重处罚的事由,作出“罪”与“罚”相适应的判决。 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后,5年内再次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或未满18周岁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自假释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犯罪嫌疑人已经投案自首,取得了依法应从轻处罚的事由,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处罚,还应当积极向受害人退赃或退赔,配合司法机关、知罪认罪悔罪、可能的情形下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以争取做好的结果。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65条、264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7条
是的。涉嫌盗窃的,应当同时处以罚款,而不是罚款。罚款是指强迫犯罪分子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多次盗窃或者盗窃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产、大量、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武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款;大量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特别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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