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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按照法律条文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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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现行刑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 (一)缺乏急救所需的有效成分; 含有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的; (3)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延误诊治; (4)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导致延误诊治。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药品和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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