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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条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我军《内务条令》和《保密条例》都规定了军人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如“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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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我军《内务条令》和《保密条例》都规定了军人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如“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不用普遍邮电传递秘密”和“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等。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保密规定,使军事秘密被无关人员知悉,危及军事秘密的安全,对国防和军队安全与利益将造成严重危害。本法第398条虽然己规定了故意泄露国家
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是军人,客体不是一般的国家秘密,而是军事秘密。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即本法第450条所规定的人员。既包括对军事秘密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军人,如机要、通信、保密人员等,也包括所有了解军事秘密的普通军人,而且不论他们是通过职务活动了解的军事秘密,还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军事秘密。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保密法规,会造成泄露军事秘密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炫耀自己,也有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还有的是为了讨好他人,不论犯罪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构成泄露军事秘密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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