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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和扣除数是用:等于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的区间来确定的)年终奖的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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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50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个人来华后收到的数月奖金,凡能提供雇佣单位有关奖励制度,证明上述数月奖金含有属于该个人来华之前在我国境外工作月份奖金的,可仅就其中属于来华后工作月份的奖金确定纳税义务。但上述个人停止在华履约或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属于在华工作月份的奖金,也应在取得该项所得时,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无住所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即对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
第一步,先看发奖金的当月工资大于3500元,还是小于3500元; 第二步,若当月工资大于3500元,则(全年一次性奖金÷12); 若当月工资小于3500元,则【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元-当月工资)】÷12; 第三步,再以得出的“商数”,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第四步,最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3500元与当月工资的差额乘以第三步查出来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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