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浙江省颁布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浙江省杭州市交警部门对无牌驾驶或套牌驾驶的电动车驾驶人将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办法》规定的其...
规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违法的行人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处罚50元。 2.在机动车道内通行.闯红灯:1。 5,非机动车处罚30元,逆行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4月15日,全国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明年4月15日,全国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从11月1日起,浙江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过渡管理措施。
为了避免重复上牌,杭州市交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杭州市电动车车主拥有以下4种电动车牌照的就没必要重复备案登记了。 第一类:在杭州市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为杭州黄牌 第二类:杭州市余杭区的黄牌 第三类:杭州市防盗登记牌,内涵防盗芯片 第四类:余杭区电动行业协会核发的备案登记牌
电动车在街上随处可见,有些时候电动车的速度也是很快的,那么电动车和电动车撞车后怎么处理所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