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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所...
这种非婚同居的行为,本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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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婚嫁彩礼“限高”倡导标准。按照省、市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农村婚嫁彩礼不得高于8万元,城区婚嫁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村社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5万元,公职人员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3万元,引导婚嫁双方逐年降低彩礼数额,少要或不要彩礼。 倡导勤俭节约,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非亲属随礼(农村不超过50元,城区不超过100元),婚宴不超过20桌(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城区不超过600元); 白酒(农村不超过50元,城区不超过100元),烟(农村不超过10元,城区不超过20元),车辆不超过8辆(本村结亲不超过6辆)。
你们是农村还是城市的两者操作方式不一样!如果你们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一般彩礼款是不返还的,但是如果因给付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法律虽然这样规定,但是在有些农村,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嫁妆在法律上一般可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有权要求退还,同样需要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购买的,如果不能证明,不予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再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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