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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到申请执行异议或到上级法院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执行错误申请书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已执行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法院对判决不予执行,可以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审查后,要么驳回再审申请,要么裁定进入再审,在裁定进入再审之前,也可能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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