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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是在...
1、房子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仅仅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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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证明书上写一个人的名字一般不是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地产所有权应当根据出资情况、当事人约定等综合考虑,不得仅以登记信息确认。
房子在一个人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如果该房屋为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为一个人婚前单独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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