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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土地...
你说的情况是不能再要回来的。 第一,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除非你已经经过村委会的允许,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你就享有了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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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是你爷爷名下的,你们也有证据证明“我爸在1980年结婚时,爷爷以分家为名,分给我爸的一间老瓦房”,你爸爸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该宅基地属于你爸爸所有;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就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也不属于小叔,但是如果你爷爷有遗嘱,遗嘱也有效,应该按照遗嘱确认归属;3、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你小叔在实际使用,你们只能协商解决,法院是不会受理处理的。
1、是农村房产的话,老房子都不存在了,房产本及土地本的户主是老大后代的名字,说明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重新分配到老大后代名下。宅基地上的房产应为建设人所有。 2、老哥儿仨相继去世,没留任何遗嘱其遗产为法定继承。其后代在被继承人去世20年后已经失去了主张分割财产的权利。 3、另一房产早已是看管人后代的名字,仅有一纸解放前的房契,已经不能说明你们具有所有权了。对于该处宅院的拆迁利益,你只能与他们协商了。
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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