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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户办理程序:(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
给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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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明书是(1)婴儿母亲的户籍卡(已婚但户籍卡的婚姻状况没有变更的,必须持有本人的结婚证明书)(2)婴儿出生医院发行的出生证明书(3)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生育服务证明书(按照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允许入籍)(4)在国外出生的婴儿,也需要婴儿生母部门和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证明书(5)提供婴儿父亲的出生地。
给孩子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父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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