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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抵扣: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举例:购买商品117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税款是17元销售商品234元,开出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的规定,企业自2009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设备,将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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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中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但并非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抵扣,只是有一部分是可以抵扣的,如下列情况:(一)可以抵扣的项目:1、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及购买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公共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财产保险等。工作人员外出所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企业所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二、不可抵扣项目:1、生产经营活动无关采购或服务。住宿以外的差旅费、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四、保管不善等异常损失的项目。五、贷款服务(融资租赁可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月底前在国税网上上传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专用支付书进行进项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票可以作为下个月销售的扣除。到次月申报时,如果进项税额小于申报月份销项税额,则差额作为应交税额上报并缴税,如果进项税额大于申报月份销项税额,则剩下的部分作为留抵进项,供之后的销项抵扣。
1、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2、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你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是必须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增值税是价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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