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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总公司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用总公司资质开展业务吗,可以用分公司名义给客户开发票,单独上税。 【法律依据】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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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子公司实际上是两个法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当然,总公司出资注册了子公司,成为了子公司的控股股东,自然就要受制于总公司。但是,任何管理或者产生法定代表人,应以公司章程为依据。不管怎样,子公司要与总公司脱离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为总公司会通过股权来体现自己的意志。否则就失去了总公司成立子公司的意义。
你这不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而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若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那就好办了。因你是分公司,你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分公司不能负担,要由总公司负责任。所以说,你的分公司在法律上并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你在开始的时候就不该这么做。你现在的办法只有把事情挑开了,申明分公司的全部资金都是你个人投入的,全部经营活动都是独立进行的。要求从总公司中独立出来,进行清算。
1、分公司和总公司并不属于挂靠关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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