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驾人的全责,醉驾人死亡的,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
不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受伤者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后可以向醉驾司机追偿。因此,虽然肇事方是醉酒驾驶,你依旧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先行赔偿,而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赔偿范围内对你进行赔偿。
“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该条同时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那么问题就出现了。这里所说的“致害人”指的是谁,是不是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最终的实际赔偿者还是醉酒驾驶人。
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驾人的全责,醉驾人死亡的,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人承担的部分,可以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醉酒驾车属于免除赔偿范围内。但是具体要看保险合同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