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行政拘留: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未满十六周岁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说治安拘留16岁是不会被执行的。
1、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是不会被刑事拘留和刑事处罚的。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至于是否需要治安拘留,是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的。3、未成年人致人伤害的,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十八周岁成年(即以生日后的第一分钟,就成年了。所谓的“十六岁成年”的说法是不全面的,其真实含义是: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而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年龄段,应当注意:一、十四岁以下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即无刑事责任能力期)二、十四以上、十六以下只对八种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即半刑事责任能力期);三、十四以上、十八以下为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阶段(即从轻减轻刑责任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6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1,7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