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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30日,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 2、更是资格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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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一般而言,争议发生的时间应为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但工伤职工往往难以举证证明。为了因为防止举证不能超过时效,工伤职工对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医疗和护理费,可按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把握;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按照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把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可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把握。 工伤职工主张权利,应当在时效范围内申请仲裁,申请了仲裁,就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了。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30日,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 2、更是资格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和《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对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6个月。 因此如果发生工伤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相应的处理,从而保证工伤索赔的合法公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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