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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没有户口本,不能补办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
不可以:临时身份证不是办理身份证的必要条件,当事人没有户口本的,应该先补领户口本,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一,补办户口本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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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0条的规定,办理、换领、补领身份证,必须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手续可以参照如下(以首次申请为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1.户口本和身份证都丢了,应该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 2.补办户口本:一般派出所都会存有户籍信息,必要时可以到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开具证明,然后到派出所补办。 3.补办身份证:补办好户口本后就可以补办身份证了,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1、不能,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费用20元。 2、《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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