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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
本案职工非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应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支付赔偿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3条:“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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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清是工亡与非因公死亡或病亡。前者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待遇:(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现在约50万“。后两者享受《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山东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山东省标准为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应当算是非因工死亡,但根据深圳养老保险条例,也是有赔偿的。1、丧葬补助金,亲属可以领取相当于职工三个月工资的的丧葬补助金;2、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也就是说,最多可以领取相当于15个月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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