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车辆在事故认定书没有下来之前,可以扣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
1、扣车一般是为了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如调查工作已结束,交警是可以放车的。2、交警无此法定、强制性义务。交警的调解工作更多是提供一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接到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规定时间内对扣压车辆提出疑义,交警一般是不会放车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后续再出现这种对法律法规不清楚导致的失误。由于您提供的信息太少,目前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应该说这件事情的完全解决必须等对方伤情稳定后,再次,目前你的车被扣,在交警取证完毕之后,就应该放车。也就是说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就应该放车。最后,如果你急于要车,必须催促交警给你尽快固定与车有关的证据。 第三十三条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伤情鉴定属于没有关联的两个工作范畴。 伤情鉴定是针对善后理赔进行的关于人身伤害程度的结论性意见,是在伤者痊愈后进行的。 因此,对于您车辆被扣情况,如果交警部门届时不能出具“检验、鉴定”凭据,而时间超过10日,则您的停车费等可以拒付。如果交警无理扣留您的车辆,则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或直接起诉。 对于对方无理要求,您可不予理睬。现在您的事情就是督促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提车。然后以静制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