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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办理出生证明的家长首先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称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明一旦打印发放,任何信息都无法更改...
离婚后,妇女需要经双方同意才能改名。申请变更姓名的申请人需要先准备必要的材料;申请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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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想要改名字的手续是: (1)父母双方达成修改孩子姓名的一致意见,十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发表意见; (2)父母、收养人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政科; (3)户政科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的,予以变更姓名,更改户口簿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备注曾用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婚姻法》第16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不能单独更改,需经过男方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81年8月14日在给辽宁省高院的复函中指出,在离婚后未征得前夫同意,单方决定姓名变更的做法是不当的,应当说服其恢复原来的姓名。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后自己决定姓氏,否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做法是不当的,如果引起纠纷,人民法院将责令恢复原来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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