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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民事案件,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对一审裁定不服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轻伤的案件,如果属于刑事案件的话,按实际情况及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决定法院的审理期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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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判决结果:1、一审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以及再审程序,而开庭审理的具体天数这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有法定情形出现,那么会中止案件,在中止事由消失之后,才会恢复对案件的审理。在这类情况下,实际审理案件的时间就会增加一些。因而,刑事案件究竟多久可以做出宣判,这个也是无法预估的。
大约开完庭一周左右可以判,一般情况下最迟不会超过两周。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轻伤的案件,如果属于刑事案件的话,按实际情况及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决定法院的审理期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零七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一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 1、一审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以及再审程序,而开庭审理的具体天数这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有法定情形出现,那么会中止案件,在中止事由消失之后,才会恢复对案件的审理。在这类情况下,实际审理案件的时间就会增加一些。因而,刑事案件究竟多久可以做出宣判,这个也是无法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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