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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x电话:xxx 委托代理人:xxx职务: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x电话:...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住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名称及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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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汉族,男,年月日出生,市有限公司员工,住。被申请人:市公安局分局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市公安局分局年月日做出的公(菱)法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事项请求复议机关依法撤销市公安局分局永冷公(菱)法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与理由年月日,我们发现医院在我院旁和我院斜对面悬挂了大幅广告牌,我们随即向董事长进行了汇报,同时反映近段时期以来医院不断派医托在我院门口诱拉患者,不断非正常挖我们医务人员的情况。鉴于我们同属福老乡,董事长即决定去该院进行协商和交涉,并要求我们看到这些情况的员工一同前往,以便指证他们的过错。在到达医院后,该院负责人不在办公室内,我们即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出上述质疑,但他们予以否认,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医院工作人员开始辱骂我方人员,争吵中,医院院长手持利器冲出来,其他工作人员也持棍棒冲向我们并开始动手殴打我方人员,我方出于防卫也开始还手,双方开始打斗,随后,一些社会闲杂人员也到了协和医院,参与他们打架,我方在争斗中向110报了警,不久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我们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直至二十二点,被申请人向我方宣布了我等五人被行政拘留的决定,随即被送往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认为:一、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该处罚决定认定我冲至医院办公室损坏办公用品,殴打他人,是不尊重当时的真实情况的。我们是就医院妨碍我院正常工作的工作人员去与他们交涉,而且明明是他们先持械殴打我们,怎么又变成我们冲进去损坏办公用品和殴打他们。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当时公安人员就对我们说: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你们也是老乡,说清楚,承认错误也就算了。于是就简单给我做了笔录。在我们后来发现协和医院的人都走了,我们仍被留下时,才发现办案人员似乎对我们存在偏见,于是我们便提出所做的笔录没有真实记录,要求补做,但遭到拒绝。在这场纠纷中,医院造成我方多名人员受伤,其中一人被砍伤现仍在住院治疗,不存在只有协和医院一方人员受伤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公安人员在调查案件时,应真实、客观、全面的收集证据,包括有错无错,错重错轻的证据都要收集,但本案中,被申请人不但不依法收集证据,还拒绝我们提供案件真实情况,以至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二、被申请人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我们自上午十时被带到派出所,直至晚上22点被送往拘留所期间,仅在上午十时左右,被申请人给我们做了一次简单的、不全面的询问笔录,之后就再没有对我进行任何调查,到17时左右,医院人员已全部离开,而我们仍被控制,不准离开,我们要求回去听候处理,但被以我们是被口头传唤为由予以拒绝,但自始被申请人就没有向我们出示过传唤证。22时左右,我们被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时,被申请人也未向我当场出示处罚决定。在我们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时,我们都明确了要求陈述和申辩,但被申请人没有听取我们的陈述和申辩。因此,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的行政处罚。三、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存在偏见被申请人在给予我们行政处罚时,没有客观收集证据,对这次打架事件的协和医院一方无一追究,却给予我最高处罚,且在执行期间不准请假、有病不准治疗、也不给我方人员做法医鉴定,此种处理方式显失公正,且存在偏见,被申请人的这种带有倾向性的处罚于法相悖。综上,我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违法,是一项显失公正并带有严重倾向性,存在严重偏见的、违法的处罚决定,请求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决定撤销被申请人的此项处罚决定。申请人:年月日
申请人: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撤销或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某个决议或处理意见,以及诉求) (列举文件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逻辑判断,证明被申请人的议决或处理意见是错误的,申请人的诉求是合理的。) 此致 ***(被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罚处理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法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人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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