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老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行使知情权的范围主要表现为股东有权调查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限于调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看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狭窄的范围内。修订的公司法规定了第33条和第97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复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民可以要求查询公司的账簿。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在更大程度上获得了法律的尊重和承认。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1、股东分红权是指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包括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 2、股东分红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6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