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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变更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
需要。纳税人在工商变更股权登记后,应当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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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纳税人在工商变更股权登记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税务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申报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和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出具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登记表等)。);(四)其他相关资料。
1、变更内部股东名册后对内发生效力,对外在工商注册备案股东名册变更后发生效力; 2、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由原股东承担责任。 法条参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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