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别人多次恐吓”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民事案件,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于警告罚款甚至治安拘留,若情节严重,造成...
我国刑法目前并无“恐吓罪”的刑法条文。但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别人多次恐吓”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民事案件,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于警告罚款甚至治安拘留,若情节严重,造成正常的社会秩序或者人身伤害的,可以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所谓的恐吓威胁罪。只是有恐吓威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证人及其近亲属报复;(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他人多次恐吓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民事案件,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以警告罚款甚至治安拘留。情节严重,造成正常社会秩序或者人身伤害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3)强迫或者任意损坏或者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7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