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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 准备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 3、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
必要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籍原件和复印件3、持有规定银行原件的复印件4、填写《XX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书》到户籍所在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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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1、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的补交申请。 4、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支付所需材料(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材料不同(2)支付时间不同,要求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偿还月份越早,所需材料越多。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2011年7月(月(包括)后,需要持有近3个月以上的相关资料,首先在社会保险中心业务检查科进行检查,在签字后的这张表上进行支付。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充明细表》(表4)一式两份。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4、2011年7月以前或跨期社会保险需要同时提供经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查的《朝阳区养老保险审查表》和《补充通知书》。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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