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盗取他人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中的财物取出或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银行卡盗刷,持卡人应到附近银行ATM机进行交易或者到一家商家再次消费,证明人卡未分离,从而证明持卡人没有责任。同时持卡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并冻结该卡; 2、到最近的ATM或者网点操作并留下凭证; 3、及时报警说明情况及被盗刷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盗取他人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中的财物取出或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价值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据特别巨大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可以在以上范围内制定自己的标准。
可以先去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为存款人保密,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是商业银行的法定义务。商业银行的保密义务不仅是指银行对储户已经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也包括为到银行办理交易的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环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5条的规定:“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我们使用的密码就是电子签名的一种,如果储户可以证明银卡的密码不是自己泄露的,并且发现卡被盗刷时,及时采取措施,通知了银行,就已经合理的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银行承担主要责任。利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必须是卡和密码一起使用,二者缺一不可,银行卡被盗刷,除了银行没有履行自己的安全保密义务之外,还有就是银行的系统存在漏洞,对于伪卡无法进行识别,所以银行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储户和银行之间是存在储蓄合同的,由于银行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储户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银行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