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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中关于人身权的一些判决内容不能直接进行执行,比如判决未成年子女随男方生活,而女方隐匿子女而拒绝送交男方,人民法院并不能强行将小孩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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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公开是公正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审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中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要求。为贯彻审判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刑事判决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布: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有效性的,除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外;人民法院认为其他不适合在互联网上公布的情因此,刑事判决书除了不能在网上公布外,还应在网上公布。人民法院公布法律裁判文书的官网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通过该网站继续查询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离婚案件中,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在此情形下,适用公告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的方式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公告送达等七种方式。离婚公告送达也适用上述规定,即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下,才适用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离婚的时候财产送给别人一般是不可以的。但如果该财产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亦或该赠与行为经双方许可,且不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的,该赠与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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